樺晟:本公司113年11月13日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案,因應募人作業不及以致股款未於繳款期間內收足,故本私募案另行擇期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27 19:42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11/1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3年11月13日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二次
私募普通股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13年11月13日至113年11月27日止。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次私募普通股因應募人作業不及,以致股款
未於繳款期間內收足,故本私募案另行擇期辦理。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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