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致和證: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變動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25 16: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致和證16.70.60%更多上一篇台微醫: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東生華:代子公司高峰藥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3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