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臺北市中正區不動產處分案。(累計達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22 14:01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三小段848、852地號等2筆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共3戶,座落於2F、8F、14F;共4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3/10/4~113/11/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 : 約42.60坪。
2.建物面積 : 約253.49坪。
3.交易總金額 : 新臺幣30,216萬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3位自然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 -615萬元
(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為準)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 : 依契約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 : 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 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 : 議價。
2.價格決定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 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及經理部門依相關法
規及業務權責,並參酌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290,281,170元
2.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 274,357,62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濮菁菁。
2.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 蔡友翔。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濮菁菁: (113)北市估字第000330號
蔡友翔: (107)北市估字第00026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新聯祥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費用約11,391,432元。(依實際請領金額為準)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投資收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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