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水: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112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12 20:11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11/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
分次辦理。
本公司於一一二年股東會通過於普通股不超過23,000,000股額度內,授權董事會辦理現
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上述私募未完成辦理之額度12,655,000股不繼續辦理。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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