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受賄超5億,遼寧省公安廳原廳長王大偉一審判死緩
經濟通新聞 2024-10-14 18:01
《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據《央視新聞》消息,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宣判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大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王大偉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大偉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遼寧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遼寧忠旺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紅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孟冰等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以及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錢款、汽車等財物,共計折合5.55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連續三任廳長落馬,合計受賄超12億*
官方簡歷顯示,王大偉生於1964年4月,黑龍江綏化望奎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7月參加工作。長期在東北工作,曾擔任黑龍江哈爾濱市政法委書記,黑
龍江省公安廳副廳長,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遼寧省省長助理、副省長等職務。2022年3月1日,王大偉落馬,同年9月29日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於去年10月19日一審開庭。
據了解,遼寧省公安廳連續三任廳長落馬。此前兩任分別為李文喜(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和薛恆(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其中,2023年1月6日,李文喜因受賄5.41億餘元一審被判處死緩、終身監禁;2023年12月13日,薛恆因受賄1.35億餘元一審被判十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六百二十萬元。加上王大偉受賄5.55億餘元,3任公安廳長合計受賄超12億。(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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