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澄清大眾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9-10 22:47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10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獨/討論調高換股比例 台新金、新光金明日將先後召開臨時董事會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相關媒體報導,本公司不予評論,一切依規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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