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方: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27 13:4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8/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林玉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中華電信(股)公司獨立董事、永豐商業銀行(股)公司獨立董事、
中華航空(股)公司獨立董事、易達通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
113年08月27日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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