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環: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21 15:07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明熹
(2)法人董事-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銘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法人董事-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銘杰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法人董事-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銘杰
統盟 (無錫) 電子有限公司處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統盟(無錫)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芙蓉中三路160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印刷電路板之產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法人董事-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明熹
志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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