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KY: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9 15:3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 事: Delos Fund Capital Fund,LP 代表人:陳林正先生
(2) 董 事: 鵬霖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志全先生
(3) 董 事: 鵬霖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達夢先生
(4) 董 事: Allen Chao and Lee Hwa Chao Family Trust 代表人:趙宇天先生
(5) 董 事: Hsia Family Trust 代表人:夏 正先生
(6) 獨立董事: 蔡金拋先生
(7) 獨立董事: 王泰昌先生
(8) 獨立董事: 張綺芬小姐
(9) 獨立董事: 謝尚賢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投票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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