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佳電子: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8 16:0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矽創電子(股)公司 法人代表 毛穎文
(2)獨立董事︰黃淑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 矽創電子(股)公司 法人代表 毛穎文:
吉光微電子(股)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2)獨立董事 黃淑君:
雙鴻科技(股)公司董事
佳世達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零壹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票決結果:贊成為29,134,813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5.78%;反對為32,075權,
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0.10%;無效為0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0%;
棄權/未投票為1,249,376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4.10%。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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