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郡: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7 16:2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鄭明智
(2)董事:CHENG DAVID
(3)董事:林珮如
(4)獨立董事:黃水通
(5)獨立董事:曾柏諭
(6)董事:台鵬開發(股)公司代表人:陳俊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董事:鄭明智
宏觀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 董事:CHENG DAVID
宏觀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特崴光波導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長
(3) 董事:林珮如
宏觀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 獨立董事:黃水通
宏觀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5) 獨立董事:曾柏諭
宏觀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6) 董事:台鵬開發(股)公司代表人:陳俊傑
宏觀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特崴光波導股份有限公司 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業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
二以上股東出席,經出席股東投票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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