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德:公告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4 17:1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楊慰芬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陳建全
郭仲乾
簡慶文
呂博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章程規定
之營業範圍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楊慰芬
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楊慰芬:法人董事代表
安可光電(揚州)有限公司:楊慰芬: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揚州市揚子江南路9號。
安可光電(揚州)有限公司::揚州市揚子江南路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太陽能模組製造銷售
安可光電(揚州)有限公司:導電玻璃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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