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昌: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3 13:1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林瑞興
獨立董事:劉東杰
獨立董事:鍾瑞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如下,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20,865,075權,
贊成權數19,360,628權(含電子投票500,032權)
反對權數19,432權(含電子投票19,432權)
無效權數0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485,015權(含電子投票1,480,470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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