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麗-KY: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11 14:16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6/11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88,07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土地建廠代墊款項轉列為其他應收款項產生資金貸與情事,
但長泰金蘋果營收尚小,目前難以再增加註冊資本額
故無法即刻透過注資以還款,擬新增資金貸與額度。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0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33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限額及淨值係採用2024年第一季合併資產負債表之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計算。
2.(註三)資金貸與餘額係原於2023年8月28日金麗集團控股
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金蘋果(香港)有限公司新台幣4億
元,及金蘋果(香港)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金蘋果(中國)
有限公司新台幣4億元,及2023年6月9日金蘋果(中國)有
限公司資金貸與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公司新台幣4.5億元,
加計本次金蘋果(中國)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長泰金蘋果實業
有限公司新台幣4.5億元計算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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