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瞻: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31 16:4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益世
董事:呂理達
董事:張家騉
董事:黃少華
董事:陳明達
法人董事:宏碁(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簡慧祥
獨立董事:吳廣義
獨立董事:彭錦彬
獨立董事:韓靜實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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