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山: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31 16:25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李英珍
(2)董事:利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騰隆
(3)獨立董事:方至民
(4)獨立董事:陳冠良
(5)獨立董事:邱基峻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李英珍:
晶達光電(股)公司董事長
研揚科技(股)公司策略長
研揚科技(股)董事(法人代表)
研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德信科技(股)公司董事
迅德興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智易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Litemax Technology, Inc.董事
廣積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捷毅國際(股)公司董事
上海萊邁司光電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2)董事利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騰隆:
漢來美食(股)公司獨立董事
(3)獨立董事方至民:
進泰電子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中信造船(股)公司獨立董事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4)獨立董事陳冠良:
高橋企業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良余興業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5)獨立董事邱基峻:
力銘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
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李英珍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研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2)上海萊邁司光電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星漢街5號。
(2)上海市徐匯區田林路487號寶石大樓20樓D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嵌入式板卡、工業系統等電子產品。
(2)工業電腦及顯示器之設計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