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環: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第九屆董事新增競業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30 18:2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劉勝先
獨立董事:賴俊豪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關或類似之公司,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依董事會所提議案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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