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四: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30 15:24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楊基寬董事、蘇宏文董事、阮劍安董事、
Chang Mun Kee董事、連祥一獨立董事、林金立獨立董事、黃瓊慧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楊基寬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基寬董事:
點識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暨法定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點識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共和新路。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點識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網絡技術的研發、計算機軟件之開發製作、銷售
自產產品、提供相關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企業管理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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