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車: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30 15:2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黃志誠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因業務需要同時擔任與公司營業範圍所列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志誠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志誠董事:上海和泰豐田叉車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和泰豐田叉車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曹農路51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和泰豐田叉車有限公司:產業用車輛及配件之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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