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7 15:1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莊豐如
(2)董事/賴振融
(3)獨立董事/李坤明
(4)獨立董事/邱群傑
(5)獨立董事/吳佩雯
(6)獨立董事/王棟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過半數股東
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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