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基:代子公司三地能源(股)公司公告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3 17:1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北基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鍾嘉村
(2)董事:李宗熹
(3)董事:張世佳
(4)董事:陳群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北基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鍾嘉村
合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南旭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嘉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曜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地怪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綠悠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陸儲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特爾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陞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君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莫爾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沃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嘉源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鴻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嘉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森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環創電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亨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谷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昶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曦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盛大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新日泰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地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北極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保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展拓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利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Top Great Holding S.A./董事長
New Grace Universal Inc./董事長
大鵬灣觀光遊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品川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乖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英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金獅湖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高福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國王城堡渡假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華太子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陸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詠瑞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德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德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品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振佳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平實森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柏宇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高雄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高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海(王+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翊申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創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普悠瑪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府城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嘉開發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八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安平星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東立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嘉義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嘉客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嘉客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李宗熹
曜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嘉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展拓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雄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嘉義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大鵬灣觀光遊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金獅湖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地開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基國際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英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福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創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普悠瑪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安平星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乖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乖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嘉客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嘉客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品川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海(王+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董事:張世佳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董事:陳群志
麗彤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任期屆滿。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主席裁示投票表決。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272,424,316權,
贊成權數272,424,316權,反對權數0權,無效權數0權,棄權及未投票權數0權,
贊成權數佔出席總表決權數100%,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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