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山隆:(更正)代取得人葉瓊妙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14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7 17:4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山隆20.20.00%更多上一篇千如:代股東徐明恩申報初次取得股份應行申報事項下一篇隴華:更正113/5/13代取得人王雅麟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