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票金: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7 17: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國票金14.250.00%更多上一篇國票金:(更正)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開發金: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