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建大: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楊銀明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7 17: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建大28.75-0.17%更多上一篇佳世達:代取得人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基金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橋椿:代取得人楊正發先生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