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連:本公司與台中市政府市政路開闢工程衍生行政爭訟案本公司提請上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7 16:44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上訴人:中連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臺中市政府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行政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最高法院收狀後另編文書案號
4.事實發生日:113/05/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茲因臺中市政府辦理「臺中市西屯區市政路延伸(安和路至
工業區一路)開闢工程」,有關拆遷本公司建築改良物補償的部分,雙方對建物補償
法規存有爭執,本公司不服,112/12/11向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爭取建
物合法補償費。
6.處理過程:113/04/30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本公司未能依內政部66年5月18日函無須申請
建照或雜項執照提出有力證據,駁回本公司之訴。本公司於113/05/17向最高行政法
院提請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財務、業務無不利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與律師研議後續上訴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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