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谷:代取得人善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7 16: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泰谷39.8-2.93%更多上一篇大聯大: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益登: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