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韻電:代取得人擎海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 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7 13:00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海韻電61.40.49%更多上一篇台虹:(更正)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健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