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昶和:代陳蓁怡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 規定辦理 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6 16:00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昶和13.20.76%更多上一篇華城:更正5月15日公告代取得人華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昶和:代陳耀祥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 規定辦理 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