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盈: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3 19:09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淮安振維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39,31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8,52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8,523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7,04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73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子公司業務所需,為其銀行借款額度之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4,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5,11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保證人借款金額全數清償時
(2)日期:
被保證人借款金額全數清償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39,31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67,04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3.4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7.6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第五條第一項辦理。
2.本公司整體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為本公司當期淨值之百分之八十及
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之金額為本公司當期淨值之百分之八十。
本公司113年第一季淨值為799,139(仟元)*80%=639,311(仟元)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