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遠見: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辦理申報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3 10: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遠見47.650.74%更多上一篇百徽:代取得人謝福添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太設: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