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銘: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0 15:16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泰銘65.70.00%更多上一篇中視: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項取得股份申報事項要點辦理下一篇大國鋼: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