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強新:代取得人正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14項) 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0 12: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強新31.45-1.56%更多上一篇永信建: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飛寶企業: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