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潤: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08 18:5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股數以不超過7,000仟股為上限,每股面額10元,預計增加
股本新台幣7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
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股數、發行時程、發行價格、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
規則修正,或因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或其
指定之人員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若實際
發行價格低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預定不足時,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之金額;
而若實際發行價格高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預定增加時,增加之資金則將
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
簽屬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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