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友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4 14:5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100,000,000元;1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為整股,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因本公司股票依法採無實體發行,且配合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及帳簿劃撥配發作業,故未滿一股之
畸零股款,做為處理無實體劃撥及其他必要之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如嗣後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本公司因買回、註銷、公司債股份
轉換、發行新股或其他影響股份變動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
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辦理決議之股票股利金額
,按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率。
(2)本次增資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由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升三紅K
#均線指標上攻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