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三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3 17:28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地下1樓(集思會議中心/台大館洛克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一一二年董事酬金給付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3).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選舉第二十三屆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將於113/04/02起至113/04/12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及提名,凡
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113/04/12下午16:00前送達(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
會提案/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依公司法第172-1條、第192-1條之規定辦理。
受理處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20樓(本公司財務部)。
(2)電子投票行使期間:自113/05/19起至113/06/15止。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
股東戶號、戶名及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洽詢(電話02-25865859)
(4)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下稱
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
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
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https://www.tdcc.com.tw/portal/
zh/page/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3年05月19日起,至遲於
股東會二日前(113/06/15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
(網址:https://www.stockservices.tdcc.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
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
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
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
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
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再
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
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
委託之通知;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ix.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
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
本公司訂於113年06月19日09時00分於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20樓(本公司
大會議室)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
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x.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
息。
xi.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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