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2 16:48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4樓(台大校友聯誼社)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112年度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四、112年度投資大陸地區事業報告。
五、112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六、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期間訂為:113年4月12日至113年4月22
日止,受理提案處所: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瑞光路208號5樓,
財會部股務課,電話:(02)8751-1222。
(2)開會通知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另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述明股東戶
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辦,
電話(02)6636-5566。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
千股之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3)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依
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瑞光路208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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