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麗: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款規定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1 14:27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SHINIH HOLDING COMPANY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16,55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00,0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7,9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57,9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銀行貸款額度續約,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背書保證,因公告時點孰前認定,
致背書保證時間重疊,達公告標準。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28,52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35,62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授信合約到期
(2)日期:
授信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433,10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83,19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1.5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5.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113年2月底美金匯率31.58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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