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公告本公司因與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租約提前到期而異動35筆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31 19:22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原合約中已建置35個行動電話基地台,包括:
(1)高雄捷運橘線沿線13個站
(2)高雄捷運紅線沿線19個站
(3)高雄捷運南機廠行政大樓1個站
(4)高雄捷運橋頭北機廠1個站
(5)高雄捷運大寮機廠1個站
2.事實發生日:113/1/31~113/1/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原合約中已建置35個行動電話基地台:
(2)每單位價格:
(i)高雄捷運橘線沿線13個站及紅線沿線15個站,單位價格新台幣(以下同)18,375元/月
(ii)高雄捷運紅線沿線3個站及其他3處,單位價格23,783元/月
(iii)高雄捷運紅線沿線1個站,單位價格5,250元/月
(3)為租約提前到期,帳面價值7,224,19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關係人(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基地台設置場地租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無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提前終止租賃合約
原付款條件:半年付
原付款期間:109/01/01~113/12/31
限制條件: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經理部門依基地台租賃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不適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因本公司合併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概括承受原亞太電信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權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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