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智: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29 20:19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1/29
2.公司名稱: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
標題「【全文】經營高層董事接連請辭,IC設計廠揚智遭控技轉中資」及
「技轉中資惹爭議1至3」系列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新聞媒體有關本公司營運狀況之報導。
8.因應措施:
對於上述媒體報導,本公司嚴正聲明如如下:
一、針對上開不實報導,鏡週刊於發布前,未踐行平衡報導,且有諸多不實。
蓋本公司與環宇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環宇全球)間之商業糾紛,
已向環宇全球訴請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中。
報導提及本公司違反營業秘密之刑案部分,因本公司迄未接獲檢調機關通知,
對報導之真實性,尚不可得知。惟本公司與環宇全球間之矽智財授權事宜,
皆本於雙方契約條款履行,斷無違反營業秘密法之情事。
二、本公司之財務報表,均交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下稱資誠)定期核閱
及查核、出具查核報告。至本公司經營管理階層之離職原因,因涉及個人因素,
本公司基於尊重個人隱私,不便詳述,報導內容諸多無端臆測,與事實不符。
關於須依當初原始投資金額加計年息8%買回股東持股部分,屬商業條款,
本公司會秉持維繫股東最大利益,確保權利之履行。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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