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本公司以子公司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減資取得23.56億元之資金運用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15 17:18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1/15
2.公司名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金管會申請減資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月2日金管銀控字第1120240528
號函核准在案,爰依「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減資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
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減資後,應於執行完畢後十日內,將該資金運用情形,
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取得該項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2)計劃執行進度:
預定執行進度:100%
實際執行進度:100%
(3)本案業於112年1月15日執行完畢,台新創投已減資上繳金控新臺幣23.56億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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