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峰:公告本公司減資全面換發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10 18:42
壹、依據: 一、本公司於112年6月2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乙案, 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19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441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2年10月20日經授商字第11230190730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0月30日 臺證上一字第1120020309號函核准在案。 貳、公告事項: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 計普通股75,838,999股(含私募普通股56,429,95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758,389,99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22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2,000,000股 (含私募普通股16,369,665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29.008822%。 三、本次減資後換發股票總數計53,838,999股(含私募普通股40,060,288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38,389,990元。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約減少290.08822股(即每仟股換發709.91178股),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 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五、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辦理。 六、減資換發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2年11月29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2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12月8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12月3日。 【因最後過戶日112年12月3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 股東,請於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最後過戶日112年12月3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12月4日起至112年12月8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2年12月8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12年12月11日。 (七)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 (二)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持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 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 (三)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電話:(02)2586-5859 九、減資基準日:訂定112年9月28日 十、本公司依112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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