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致:力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力致三;代號:3483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2年12月28日終止櫃檯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09 19:40
一、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二、公司債行使贖回權相關作業期間及事項如下: (1)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2年11月28日至112年12月27日。 (2)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2年12月27日。 (3)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2年11月28日。 (4)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2年12月28日。 (5)轉換公司債券價款發放日期:113年01月04日。 (6)每張債券收回價款:按債券面額新台幣10萬元以現金收回之(郵費或匯費自贖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7)若債權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得至往來券商以轉換價格69.40元申請轉換普通股,至遲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一日(即112年12月26日)提出申請,由往來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贖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8)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一營業日(即112年12月26日)前未至往來券商辦理債券贖回手續,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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