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事項要點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9-06 09:43
說明: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暨申報事項要點辦理。 一、 取得人資料: (一)取得人名稱:潘俊榮 (二)取得人名稱:李貴美 (三)公司名稱:全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名稱:如祥投資有限公司 (五)公司名稱:全發投資有限公司 二、變動事項: (一)前一次申報時持有股數: 1.潘俊榮: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40,220,062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8.17% 2.李貴美: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24,883,076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5.05% 3.全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13,321,163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71% 4.如祥投資有限公司: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5,507,594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12% 5.全發投資有限公司: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3,181,413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0.65% (二)本次申報時持有股數: 1.潘俊榮: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33,140,062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6.73% 2.李貴美: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17,803,076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3.61% 3.全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13,321,163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71% 4.如祥投資有限公司: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5,507,594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12% 5.全發投資有限公司:本次申報時持有股份數額3,181,413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0.65% (三)、申報時全部共同取得人持有股份總額: 1.前次申報時全部共同取得人持有股份數額:87,113,308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7.70% 2.本次申報時全部共同取得人持有股份數額:72,953,308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4.82% 3.本次全部共同取得人增加持有股份數額:-14,160,000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88%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10年09月14日起至112年09月4日止,經由潘俊榮及李貴美贈與孫子女股數共計14,160,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不適用。 六、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集中市場一般交易取得。 七、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