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二、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12年第2季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股數計292,217股。三、轉換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