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峽谷-KY: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代取得人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08 00:03
說明: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暨申報事項要點辦理。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大峽谷半導體照明系統(開曼)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37,010,000股。 二.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名稱:張家瑞先生(含利用他人名義Apollo Star Group Limited及Glory City Worldwide Limited) 前次申報時持股總數:10,837,500股,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9.28%。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數:10,000,000股,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7.02%。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民國112年6月30日,由張家瑞先生(含利用他人名義Apollo Star Group Limited及Glory City Worldwide Limited)贈與他人股數837,5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七.資金來源明細:贈與故不適用。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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