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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貪腐》前粵公安廳長李春生遭最高檢決定逮捕,去年主動投案

經濟通新聞 2023-07-06 16:49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據《中央電視台》報道,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春生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當局稱李春生在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的8年間,涉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組織公款吃喝,接受私營企業主為其提供的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和旅遊。其被指利用職權在幹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事項;安排他人支付費用,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執法和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春生現年62歲,1983年大學畢業,翌年加入共產黨,2000年任河南省信陽市新縣縣長,2003年任信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4年當時43歲李春生踏入警界,任河南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2006年任國家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訓練局局長,2008年任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訓練局局長。2013年李春生進入廣東官場,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工作長達8年,直到2021年1月調至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任副主任。

  在2022年12月8日,李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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