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新:公告本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21 15:3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立國際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力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和順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秀梅
鑫阿波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雲琴
三立國際創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琪瑾
力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俊欽
獨立董事:
黃彥豪
陳宗逸
陳厚典
王益道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次股東常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
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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