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凡:代子公司旭瑞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16 15:56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500號4樓 90.81坪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502號4樓 131.07坪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508號4樓 201.84坪
2.事實發生日:112/6/16~112/6/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辦公室:423.82坪
(2)租金總金額: 1,017,168元/月(未稅)
(3)使用權資產金額:73,297,22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浪凡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之關係: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集團管理及整體規劃,租賃作為辦公場所使用。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一、租金交付條款
(1)每月新台幣1,017,168(未稅)。
(2)租賃期間:租賃期間為7.5年,自民國112年7月1日起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止。
(3)以壹個月為壹期給付。
二、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前半年為免租裝潢期(不收租金),實際收取7年租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市場行情。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哲豪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辦公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06月1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06月1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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