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上市公司信披考核迎修訂,A類公司可獲更多支持
經濟通新聞 2023-06-13 09:08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滬深交易所修訂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有關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的指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6月26日。
本次修訂明確,要加大對評價結果A類公司的服務力度,對於相關公司的臨時公告原則上免於事後審核,對於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向特定對像發行證券等依法依規給予相應支持。同時強化對D類公司的監督引導,原則上暫停適用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並組織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董事會秘書等參加合規培訓,督促完善信息披露內部控制及執行效果。此外,將上市公司對評價結果提交書面異議和交易所回復的時間由3個交易日延長至5個交易日。
本次修訂還增加了重大負面事項減分情形,提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與規範運作存在重大負面情況、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最高減5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未勤勉盡責、嚴重影響公司規範運作的,最高減4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存在明顯不足、嚴重影響投資者決策的,最高減3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務辦理質量較差並構成業務運行安全隱患,或存在其他重大負面事項的,最高減3分。
此外,本次修訂還明確,存在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關鍵少數被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召開業績說明會次數不足三次、董事會秘書空缺累計時間超過六個月的公司,其評價結果不得為A。
存在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財務報告或內部控制被出具非標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處於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階段、董事會秘書空缺累計時間超過九個月等情形的公司,其評價結果不高於C。明確未召開年度報告業績說明會的上市公司評價結果應當為D。
(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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