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笛克光學: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30 15:58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唐德龍 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蘇育平 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3)李人傑 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4)簡榮坤 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張育達 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蔡幸娟 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陳鵬宇 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
之行為,在不損及公司權益之情況下,同意解除該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唐德龍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揚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
揚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江蘇省揚州市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二次光學透鏡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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